|
||||||
首页 公司简介 业务范围 政策法规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 ||||||
|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
|
||||||||||||||||||||||||||||||||||||||||||||||||||||||||||||||||||||||||||
不利之处是:过早公开申请内容,他人就可能利用该申请,有可能损害申请人的利益。另外,对撤回的专利申请,公开和未公开大不一样。如申请内容尚未公开,该技术还可以作为一项技术秘密由申请人拥有,并且日后还可重新提出专利申请;如申请内容已经公开,则意味着该技术进入了公知技术领域,申请人就不能再就相同内容获得专利保护了。申请人往往希望这种公开晚一些,以便有更多的时间来最终决定是否公开其技术或为技术的公开做准备。针对申请人,早日公布发明专利的有利之处是: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也就是获得所谓“临时保护”。早日公布申请,申请人可以尽早获得专利法所规定的临时保护。另外,早日公布,对该专利今后进入市场、占领市场有可能起一定帮助作用。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发明专利的尽早公布,有利于最新技术的传播;避免重复研究,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在他人发明的启迪下,尽早地研究和开发出更新更先进的技术。 |
|
|||||||
|
|||||||
首页 公司简介 业务范围 成功案例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 |||||||
版权所有:苏州瀚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苏州聚尚网络科技 苏ICP备15047666号 电话:0512-65732396 传真:0512-62381706 邮箱:672868857@qq.com QQ:672868857 地址:苏州市东环南路999号中博科技园B栋512室 本站检索关键字:苏州专利申请 苏州做网站 |